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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範生?!我為何繳總會費?

       「新竹聖教會是模範生,雖是獨立的財團法人,仍然按月繳交總會費。」我怎麼對這樣的稱讚一點也不覺光榮。心想,我也只是在實踐信仰的道路上,學習「盡諸般的義」而已。

 

       自1999年加入聖教會這個大家庭,不知不覺也過了25個年頭,在許多事上還是覺得自己稚嫩年輕。提到總會費,對某些人而言,彷彿「你是我胸口永遠的痛」(飛碟唱片,王傑/葉歡演唱),各種現象簡直可以寫成奇聞怪事錄。諸如:地方教會為了「避稅」,硬是把會友的「感恩」奉獻加上「特別」二字,成了「特別感恩」,就說服自己不必歸入「主日、感恩、月定」上稅範圍(真的好特別哦!)。

 

       我好奇不知有沒有「特別主日」、「特別月定」。某某大教會不繳總會費,所以我們也不繳。總會沒有為地方教會做什麼,我們何必繳。你看!那些不繳總會費的教會,總會也奈何不了。諸如此類,不一而足。在某次小型會議上,一位資深牧長感嘆表示:「現在是在比爛的嗎?」難不成是在「比爛」的群體當中被稱為「模範生」,所以我一點也不覺光榮。雅智並不特別聰明,也不是來說服各位幫幫忙,乖乖繳總會費吧!而是讓我自己重新思考「奉獻」的意義。

 

聖經中的奉獻,大致上分作「納、獻、捐、施」

       

一、納:「以神為先,分別為聖」

 

       瑪3:8「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﹖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你們卻說: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﹖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。」

       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,性質上是屬於「納稅、義務」。作為中華民國國民,無論誰執政,你都得繳稅,因為是「當納」的。在舊約,廣義來說,是要維持聖殿敬拜一切所需。在今天,也同理,什一奉獻的意義,乃是為「維持教會的運作、供應敬拜、各項事工所需的一切。」先知責備他們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出來,以致聖殿荒涼,甚至祭司為了生存,竟淪為異教的祭司,大大地惹神發怒,也使神的名蒙羞。

二、獻:「以工作果效尊榮上帝」       

       除了當納的十分之一以外,出於對神的感恩。聖經中有談到「獻祭」或說「奉獻」,都是對神的,是獻給神的。嚴格說來,對人就不能叫做奉獻,只是我們都慣用「奉獻」而已。

     

三、捐:「以財務供給聖徒缺乏」

    

       聖經中提到金錢的奉獻,第3是「捐」。在意義上是為聖徒的需要。林後9:6~7說到,「少種的少收,多種的多收,這話是真的。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。」有人誤以為奉獻給神不要為難,其實這裡不是指奉獻給神,而是「捐助」。林後9:1「論到供給聖徒的事,我不必寫信給你們;…」這背景是馬其頓人信了主以後,聽到耶路撒冷教會在照顧窮人上,需要財務支持,因而紛紛樂捐。保羅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信徒時,也特別稱讚馬其頓省眾教會的愛心,不但按著力量,且是過了力量。(林後8:3~4)

 

四、施:「照顧弱勢-救助窮人與弱勢」

        施和捐性質很像。但若真要區分,可視作:捐是給聖徒的;而施則是給窮人的。「施」較涉及到社會的公義,和資源分配、均平的問題。是對社會上弱勢和窮人的照顧。捐:往往是聖徒出錢。而「施」:則是懂得資源分配。有點像是說:「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。」

       

奉獻VS.籌碼

 

       那麼,總會費和教區費,到底是「納」、「獻」、「捐」,還是「施」?或許都有。我則是教導弟兄姐妹,至少定調為「納」。為了群體組織運作的需要,「納」只是最基本的。雅智剛回自己的母會新竹服事時,曾遇到過教區與教會關係緊張。有人(不是全部的人)甚至主張,若教區不補助我們兒童夏令營經費,我們也不繳教區費(我其實不願講這段經歷,好像在指控同工,也自覺羞愧)。我只能按著從聖經所領受的勸勉同工。總會費也好,教區會也罷,是我們當納的。神設立權柄的系統,有一定的運作模式規範。如果我們因教區的異象與我們不同而不繳,我恐怕,竹聖的兄姐也可以(合理地)說:「教會異象和我個人的需要不合,我還是會什一奉獻,只是我會奉獻到別的教會或機構去。」這豈不亂了套。後來,同工們決議按牧師的領受,也甘心樂意地繳交教區費。

 

       也聽過有人說,曾因為某屆總委亂花錢,從此不想再繳總會費。我個人的想法是,繳總會費是我的「本份」,至於總會或教區的委員只是受託的「管家」,歷任總委的價值主張或有不同,倘若管家「不忠心」,他終究要面對神,我豈可代替神呢?即使是面對邪惡的帝國,耶穌尚且說: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。」我說這話也許過於嚴重,多有得罪,或甚至甘冒謬講聖經之罪,還請主內先進指正,包容原諒。只是不忍見「總會費、教區費」的設立,原為「奉獻」的美意,竟常常淪為談判桌上(賭氣)的「籌碼」。

公平VS.均平

        據了解,目前各地方教會繳交的總會費,大約40~45%用於補助勞健保,其餘則用於傳道人健檢、研習會、牧家旅遊、總會大會、人事費及行政費用。以勞保為例,勞保負擔分配比例為:政府10%、個人20%、教會35%、總會35%。而地方教會所繳的總會費,大約38~40%用來支應自己教會的傳道人和自聘同工的費用(即總會分配的35%勞保補助款部分)。曾有人建議,將總會費中有關勞健保補助款,回歸到各教會,好降低總會費的繳交額,甚至精算地方教會只要繳多少,就可達到「自付自需」的「公平」原則,或說是滿足了給父母的「各耳板」(註:參可7:11)。乍看,這似乎有道理。然而,若中大型地方教會有能力聘更多同工,而總會費解繳率只達38~40%,那麼形同是由那些按本份解繳的弱小教會,在負擔中大型教會的勞保補助款,這恐怕並非我們所樂見的,也絕非中大型教會的本意。

 

       雅智向來數學不好,也不是聰明的經理人,只是試著回到聖經去找答案。「公平」很重要,使用者付費,也符合社會主流價值。然而,聖經似乎有比公平更高的原則,乃是「均平」。

林後8:12-15「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,必蒙悅納,乃是照他所有的,並不是照他所無的。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,你們受累,乃要均平,就是要你們的富餘,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,使他們的富餘,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,這就均平了。如經上所記:多收的也沒有餘;少收的也沒有缺。」我相信上帝在聖教會群體當中,並不分「大教會」、「小教會」,正如12支派的人數縱然有多有少,但大祭司胸牌上的12顆寶石是一樣大小,一樣尊貴。

滿足律法還是滿足良心與愛心

 

       有次我在查考羅馬書13章時,有了新的發現,是以前從未留意過的。

       V.1-3,5「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。……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」

 

           請別誤會,我並不是說總委是「在上有權的」,事實上,我們和治理我們的,都當順從耶和華。(撒上12:14)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,更是因為愛心。羅13:8-9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」原來,遵守誡命的動機由低而高,有三個層次:「律法」、「道德」及「愛心」。

 

        舉例來說,交通規則規定「不可超速」,若只為了滿足「律法」(害怕刑罰),我只要在有測速照相的區段不超速就好;就「道德」層面,我知道十次車禍九次快,因此,就算在沒有測速照相的地方,我也不會超速。就「愛心」層面,因為尊重生命,愛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,我會以安全的速度開車,我不能超速。回到聖經,誡命說不可殺人、不可姦淫……,就律法層面,我因為懼怕刑罰,所以「不可」殺人。但保羅進一步說不但因為刑罰,更因為良心我「不會」去殺人。而更高的層次就是,因為愛心的原則我「不能」殺人,因為愛是不加害與人。(參圖一、圖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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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說了這麼多,還不是我在羅馬書13章的「新發現」,我的新發現是「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」(V.6)、「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」(V.7)原來,神要我們在「納糧、上稅」的事上,也為「愛心」的緣故。就律法層面,我會盡量「節稅」(列舉奉獻、就醫、房貸),盡可能地少繳一點(註:節稅與逃漏稅不同哦!)。

 

        就「良心」而言,如果國稅局少算了(雖然這從沒發生過),我也會因為良心的緣故自動「補稅」。就「愛心」而言,我會因為愛我的國家甘心樂意的繳稅。以前報稅,我會選擇用「列舉扣除額」報稅,為著能省三、五百塊而感到得意。後來明白了羅馬書13章,要為「愛心的緣故」報稅,我的心態有了改變。也許是懶得收集奉獻證明、看病收據,後來報稅我都選擇「標準扣除額」,若是一年真要繳個三、五千元的稅,就當是我張某某能為中華民國所做那麼一點點的貢獻吧!因為愛我的國家而繳稅,我感到光榮,無論是誰執政。更何況,神給我的恩典早就遠超過這三、五千。

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

       請不要揣測雅智是因為當了總委才說這些話的,在聖教會這個大家庭近25年,前面12年在淡水,後面12年在新竹,我的信念一致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;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(路6:38)

 

        關於慈善:竹聖有一筆慈善的專帳「鄭綉鳯傳道記念基金」,12年前我回母會,基金約有120萬,靠著每年定存利息及記念主日奉獻,每年大約支出15萬,用來幫助傳道者、長者或特殊需要者。4年後,我們提高支出到每年30萬。有同工質疑我:「牧師,你這樣花,基金五年就給你花完了。」其間確實有過兩年斥字達16萬。然而,當我們愈多給出去,神就愈多供應。甚至單在2018、2019兩年內收入總計就達140萬(不含歷年累積),隔年甚至可以支出到54萬。如今12年過去了,基金定存仍有120餘萬(不含現金)。

 

        關於宣教:2021年六月竹聖正式成立宣教委員會,隔年三月起開始全額支持本會宣教士夫婦,每個月必須支出5萬多元(註:與菲律賓教會及林森南路禮拜堂共同支持)。差派之初,宣教基金也僅有15萬。同工問我:「牧師,基金只夠三個月。」我其實很小信,心裡想著自己要解一筆定存來應急。然而,到了今年二月剛好滿兩年,神的供應沒有斷絕,目前宣教基金還有75萬餘,而我也無須解定存來應急。

 

       我若多說,惟恐各位嫌煩,或以為我在自誇,其實不然。只是我著實經歷了「你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(神)就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」的恩典,我不能不說。

 

       這幾年擔任總委,有更多機會參與總會事務,才愈加看見總幹事及總會同工的辛苦,無法一一細說。有時也會聽見地方教會隨口說出:「總會也沒有在做什麼!」這種話我是說不出口,是「不可」、「不會」更是「不能」。大家將心比心,如果今天一位會友,因為我沒有去他家裡探訪,就抱怨說:「牧師也沒有在做什麼!」我們作何感想?身為牧者,我們雖不像保羅受江河的危險、盜賊的危險,然而,我們是否可以避免「同族」的危險。有多少人真正了解牧者「除了這外面的事,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,天天壓在身上」是什麼感覺?

我愛,故我在!

       不繳總會費理由苦衷千百種,我並不知悉所有。然而,有大多數教會仍默默地、忠實地繳交,不獨新竹聖教會堪稱模範。到底,我為何繳總會費?我想是因為「愛」。我愛我的孩子,給了零用錢,一起吃飯還是替他們買單。我愛我的父母,如果我能請他們吃一頓飯,幫他們買個家電或保健食品,再貴也甘心,因為養育之恩難以估量。我豈可說現在我強壯了、自立了,他們現在老了、無用了。

 

       「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」(林前13:1)我若能處高位,建立世界最大的教會,有先知講道之能,各樣恩賜才幹過人,卻沒有愛,我就算不得什麼。但願,下次開會再提及新竹聖教會時,不是「我繳總會費,故我在!」我寧可說是「我愛聖教會,故我在!」我有個夢,將來有一天再談總會費時,不是咱們愛恨情仇「胸口永遠的痛」!而是因著彼此相愛,我們成為耶穌「胸口永遠的喜樂」!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台灣聖教會副總會長   張雅智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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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0403花蓮震災提供協助及代禱

 

捐款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聖教會總會原住民教會

1、郵政劃撥:06653176

2、郵局帳號:700(ATM)0091108 0313556

請註明捐款項目:0403地震捐款

東台教區服務專線:038522023 金湄蓁 幹事

 

二、2024年台灣聖教會全國信徒靈修會
 

主題:「21世紀教會的挑戰與超越」

時間:2024.07.21(日)至07.23(二)
地點:西湖渡假大飯店
講員:陳尙仁 牧師
報名截止:2024.06.11(二)以教會為單位報名

 

三、世聖聯盟青年大會暨全國青年大會

 

主題:「真理大丈夫」

時間:2024.08.06(二)至08.09(五)

地點:亞洲大學

講員:莊舒華老師

報名截止:2024.06.25(二)以教會為單位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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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5/14-15 北部教區女傳道職及師母聯誼會(基隆九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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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5/6 中區牧者同工感恩餐會

 

二、5/18 中區執事暨同工聯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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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5/7於佳佐聖教會召開教區同工委員會

 

二、5/25於屏東聖教會召開執事同工研習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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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5/4早上9:30 水璉聖教會與門諾醫院宣教部、院牧部和1919救助協會合辦,水璉村地震平安祝福禮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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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台神學院​​​

  1. 中台神學院2024學年度招生考試分兩梯次舉行,考試日期為6月14日、8月2日(週五),報名截止日期分別為5月31日、7月19日(週五),竭誠歡迎清楚重生且蒙神呼召之教會兄姐報考。報名網址

  2. 教務處邀請中華福音神學院新約副教授程玲博士(亦為中台校友)於6月24日至28日(週一至週五)教授「路加神學」,受理報名至6月11日(週二)截止,歡迎牧長兄姐報名選修。此為兩學分的課程,學分費為4000元,另有中台校友及在職牧者優惠。報名網址

  3. 亞洲神學協會(ATA)評鑑委員於5月13日至15日(週一至三)至中台神學院評鑑,請代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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